永春县筹建的国家级香检中心通过资质认定
及CNAS三合一现场评审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近日组织2位评审专家对永春县筹建的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了资质认定及CNAS三合一现场评审。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座谈和提问、查阅记录和报告、核查仪器设备现场检测考核授权签字人等方式,对实验室组织、人员、场所和环境、设施和设备、管理体系等要素进行了全面检查。最终,国家香检中心通过评审。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于2016年5月17日批准永春县筹建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简称国家香检中心),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国家香检中心在人、机、料、法、环5个方面已按要求基本筹建完善。按照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52:2014《《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结合省级香检中心实际情况,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在引进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的同时,强化培训、深入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以内部学习、外派培训等方式开展人员技术培训、组织考核;对化学与有害物质检测室进行重新规划、装修,为开展相关香产品质量检测打好基础。
经过三天的现场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实验室建立的管理体系对准则要求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质量手册》对准则要求的要素描述基本准确,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满足评审准则及认可准则的要求,所有试验结果均符合要求,环境设施、仪器设备配备、检验人员的技术能力能满足申请项目的标准规范要求,具备按相应标准开展检测的能力,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评审组一致同意本机构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及CNAS三合一现场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