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创新组织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科协组函组字〔2023〕272号)、《福建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建省“科创中国”博士创新站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科协办组〔2024〕1号)等文件精神,在建站单位自愿申报基础上,经各有关设区市科协(省级社团、高校科协、省级科研院所)推荐、认定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福建省博士创新站建设试点项目办公室审核及对外公示,同意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等237家单位为福建省“科创中国”博士创新站建站单位,有效期为2024-2026年。